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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程序上怎么操作?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小额贷款公司达到开业条件,其开业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发放批准文件,并凭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正常程序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浏览次数:1959 2013-01-09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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