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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放宽小贷公司准入“门槛”扩大融资比例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政

  杭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扩大融资比例,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化解“融资难”创造条件。
  过高的准入“门槛”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意见》明确,将适度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条件。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扩大至30%;对新设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现有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金额不再设上限,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本市欠发达县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优势,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保险代、租赁和基金代理等业务,扩大服务领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逐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双赢”。
  资金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拦路虎”。《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且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格、利率水平合理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净额的100%。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也可与本市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调剂拆借资金。
  据悉,截至目前,杭州市有小贷公司33家,注册资本总额86亿元人民币。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作用显著,2011年,杭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97亿元,其中“三农”及1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占到69%。
  杭州市政府强调,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宗旨,积极开发小微客户群体,严守风险控制“红线”。对审计和日常监管中发现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发放高利贷或变相超额提高贷款利率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逐步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退出机制。
    
浏览次数:1650 2013-03-11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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