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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来源: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理局近日印发实施《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的指导思想、目标指标,并从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水平、增强普惠能力、提升国际化程度、培育头部机构、鼓励创新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加强人才和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和保障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将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不断提高小贷行业“制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国际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广州地方金融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和地方金融规范监管的样板。

以下附《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文


          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作用,扎实做好小贷公司监管、发展和创新工作,努力将广州建成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制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不断提升小贷行业规范性、凝聚力、贡献度,逐步建成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有力支撑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服务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争取全市小贷公司总数超过130家,注册资本超过300亿元,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监管评价为A类企业占全市小贷公司比重不断上升,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头部机构达到3家以上;小贷行业成为广州地方金融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和地方金融规范监管的样板,民间融资“广州价格”指数体系形成全国影响力,广州小贷行业制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国际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小贷行业管理制度。

1.完善日常监管统计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指标体系,为小贷公司合规运营、监管部门有效管理提供标准。打造精简高效的监管链条,强化日常监管功能、提高监管效率。组织小贷公司根据地方金融组织统计填报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准确反映经营发展和风险状况,服务地方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起对全市小贷公司实施监管评价,并根据监管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监管。适时总结评级经验做法,推进完善行业监管评价制度。(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完善小贷公司治理制度。指导小贷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规内控体系。以权责清晰、相互约束、有效制衡、科学决策为目标,进一步处理好股东与董事会、决策层与经营层、经营层与监督层之间的关系。优化小贷公司股东结构,支持股权集中化,支持开展高管股权激励。(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推进小贷行业标准化建设。联合行业协会制定小贷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鼓励小贷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在传统小贷公司推广使用标准化的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探索推行电子化的合同文本。鼓励互联网小贷公司探索智能合约的应用。(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工作部门、市小贷协会)

5.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支持和鼓励小贷公司在高级管理层中设立首席风险官,负责对机构运行全过程的重大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对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防止违法违规人员进入小贷行业。(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小贷协会)

6.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长期不开展业务,拒不接受监管的小贷公司,予以撤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撤销试点资格的机构,其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得再使用“小额贷款”“小贷”等字样。(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提升小贷行业科技水平。

7.实施“五链合一”。引入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小贷行业监管数据保存验真的“监管链”、风险监测预警的“风控链”、纠纷调处化解的“司法链”、信用数据验证的“征信链”、优化行业生态的“服务链”,实现五链有机衔接,为小贷行业监管与发展赋能。(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越秀区金融局、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广州民间金融街征信公司等)

8.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不断升级完善广州民间金融街小贷非现场监管系统,与全市小贷公司的业务、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联网对接,实现实时化监测和穿透性监管,并将数据接入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及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

9.建设合同认证存证系统。搭建小贷公司借贷合同认证存证系统,为合同当事人维权提供真实证明,实现与广州互联网法院证据系统的高效对接。(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广州互联网法院)

10.建设数字金融协同治理中心。首期以互联网小贷为样本,通过“监管链”与“司法链”的对接,实现案件批量智审,提高执行效率,以科技手段提升司法救济能力。(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越秀区金融局)

11.推动金融科技运用。科学布局、统筹推进“监管链”、“风控链”、“司法链”、“征信链”、“服务链”在小贷领域的实施。鼓励小贷公司、科技公司及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研发基于金融科技的创新产品,优化业务流程。(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广州民间金融街征信公司、区金融工作部门)

12.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与中山大学、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合作建设研究院,落户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推进监管科技新技术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落地运用。(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三)增强小贷行业普惠能力。

13.降低融资成本。协调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小贷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开展银团贷款模式,为小贷公司建立持续稳定、低成本的资金融入渠道。支持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优化股东结构、引进港澳资本和资金开展直贷业务,提高经营效率,用直贷收益反哺再贷业务,降低再贷款利率。(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广东银保监局;配合单位: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

14.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小贷公司依法依规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债权类工具补充经营性资金。研究同业资金调剂拆借的可行性。(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广东银行同业公会)

15.提升经营效率及风控能力。建立协作共管机制,加快推进符合接入条件的小贷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查询和使用,提升审贷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配合单位:广州民间金融街征信公司等)

16.推进民间融资“广州价格”体系建设。完善“广州价格”指数体系,丰富指标内容、拓展采集对象、扩充采集范围,及时准确反映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形成合理的借贷资金价格,辅助监管决策。(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

17.加强转贷服务。建设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平台,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防范化解在续贷过程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降低中小微企业转贷成本。(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广东银保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8.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研究建设广州市小贷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小贷行业消费者提供政策宣传、普法教育及纠纷调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小贷公司设立企业级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促进公司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规范发展。(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小贷协会)

(四)提升小贷行业国际化程度。

19.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借鉴日本、德国、孟加拉、以色列等国家在发展小额信贷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引入先进技术,为我国小贷行业发展探索新路。(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小贷协会)

20.引入国际股东和资本。充分利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契机,积极引入港澳及国际股东,鼓励引入国际创投资本,提升国际化管理水平。(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1.设立外资小贷公司。重点引入港澳资金,在民间金融街、南沙自贸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等重点区域设立外商独资小贷公司,并探索设立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域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服务大湾区建设。(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南沙区金融局、天河区商金局)

22.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发展。用好用足大湾区、自贸区政策,探索开展跨境融资、跨境资产交易等创新业务,不断降低小贷公司融资成本,服务大湾区发展。(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

(五)培育头部机构。

23.推动小贷机构提升资本实力。鼓励小贷公司积极实施增资扩股,并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超过5亿元的小贷公司,研究按照金融机构的标准享受我市各类金融扶持政策。对新增实收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小贷公司,给予50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申请总部企业。(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24.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通过监管评价引导小贷公司做优做强,对于合规性较好、经营水平较高、风控能力较强、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头部机构,在经营范围、融资渠道、融资杠杆、单笔单户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适当放宽,并在创新业务试点资质、高层次金融人才评选等方面给予支持。(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5.开展敲门招商活动。针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开展敲门招商工作。研究制定扶持措施,对新设立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落户奖励。(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工作部门、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六)鼓励创新发展。

26.丰富小贷公司形态。鼓励发起人在坚持支农支小、小额分散经营理念的前提下,对小贷公司的业务模式进行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逐步形成互联网小贷、传统小贷、公益小贷、特色化小贷、政策性小贷、再贷款公司等互为补充、有序发展的格局。(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7.开展创新业务。鼓励小贷公司守正创新,在加强合规管理、提高普惠性、提升科技水平等方面进行创新试验。争取省支持开展投贷联动、票据贴现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

28.开展监管沙盒试验。以小贷公司为样本,在非现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沙盒试验,对监管制度实施效果、创新产品合规风险等进行评估、预测,提升监管前瞻性及有效性,稳妥推进小贷业务创新。(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越秀区金融局)

(七)加强区域协调。

29.一核驱动。广州民间金融街作为全国小贷公司最集中的区域,要巩固和发挥排头兵作用,以建设“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和“公益金融试验区”为抓手,重点发展好互联网小贷、公益小贷。持续完善以小额贷款行业为核心的发展规划,完善民间金融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争取落地更多先行先试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越秀区金融局)

30.多点联动。天河区、南沙区要分别发挥好中央商务区、自贸区优势,重点发展外资小贷和商贸小贷。鼓励其他区根据区主导产业特点,发展与产业紧密结合的科技小贷、绿色小贷、文旅小贷、农业小贷等特色类小贷。鼓励小贷公司进驻我市金融功能区集聚发展,或依托我市产业园区及批发市场深耕产业客户,各区给予相应优惠政策。(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工作部门)

(八)加强人才和文化建设。

31.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在全市小贷公司倡导和培育诚信经营、合规经营、普惠为民等企业文化。鼓励有条件的小贷公司设立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单位:金融行业党委)

32.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小贷行业从业培训体系,完善员工岗前、任中培训,开展层级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交流活动。(负责单位:省小贷协会、市小贷协会)

33.加强人才保障。在小贷公司中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储备,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员工持股方案。落实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从业人员申报享受人才政策。(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工作部门、市小贷协会、市金融人才协会)

34.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对小贷公司行业形象和净化小贷公司市场环境的宣传力度。(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小贷协会、区金融工作部门)

(九)加强领导和保障。

35.建立小贷行业创标杆联席会议制度。在省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省、市、区三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我市小贷行业创建全国标杆工作。(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工作部门)

36.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广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应积极搭建小贷公司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各方沟通合作的平台,了解行业动态、反映会员需求、加强经验交流,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持续提升行业自律管理与规范发展能力。(负责单位:市小贷协会;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区金融工作部门)

37.加强智库建设。建设小额信贷研究院(学院),联合地方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开展小贷领域课题研究、培训体系建设、监管决策顾问等工作。充分发挥好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的智库作用。支持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探索建立民间金融资产交易的咨询、服务和研究平台,为广州民间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资产信息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可选择的民间金融咨询服务。(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小贷协会、广州民间金融研究院、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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